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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再发通报回应“儿子是市长”事件:罗某为社区医院退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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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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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7 11: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中国网5月16日讯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15日晚发布《警情续报》,再次回应“儿子是市长”热点事件。通报全文如下:) g9 l& A: h$ `1 A
2024年5月12日16时22分,成华区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发生一起纠纷警情。经我局依法调查处置,当事人罗某(女,65岁)、张某某(男,41岁)已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现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通报。
9 u; N2 S4 F# K0 }$ S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 b. j) }. r0 b2 i1 l! m, P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 X, s: \* z) ~: y9 a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
2 z& z: B, y$ K- b' V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5 [7 Z! e: b+ e( V& J8 E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 }$ b4 \* Q0 A( E# b+ L: [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b1 P  W- @" Q2 X* L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 A+ ^7 D  @! Q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 C& Q) [' w/ ]4 h3 l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3 X, J" _5 b$ t# g1 W6 K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8 z% s; o% x. j: g9 ^
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k+ b: u$ ^1 m( I# R2 `
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o+ P/ C+ e- u# Y2 P* W' H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 B2 f% e: }! y1 R6 q, _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g% m- W5 T7 d* a+ V  u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6 H8 i; D$ V' Z/ [2 f3 M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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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峻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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