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枫叶国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84|回复: 0

ICC检察官申请逮捕以总理,拜登愤怒,美众议长威胁制裁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8万

帖子

24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242543
发表于 2024-5-21 20: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nrQRpwW0q6NHXT0t.jpg
  @) q6 [. `& N) A7 y9 T; M
/ I3 [( U- V  M  H; _0 Z" F
K8tTbcBjAMEsbe1C.jpg
! s" G8 O( z" P0 {1 q
9 @# w' @9 ]6 g8 O) t# S" d1 {
当地时间5月20日,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ICC)的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宣布,他已要求法院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防长加兰特以及3名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领导人发出逮捕令。美国方面强硬回应。. c# y# s: _' _! \6 c
; N0 u+ `2 e0 ~9 p: f- w4 K
白宫网站5月20日发布了一份美国总统拜登的谴责声明。拜登说:“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对以色列领导人的逮捕令申请令人发指。让我明确一点:论这位检察官在暗示什么,以色列和哈马斯都不是不同的。我们将永远与以色列站在一起,反对对其安全的威胁。”. \9 d2 X0 |! w8 y; R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拜登当天在白宫玫瑰园庆祝美国犹太人传统月的活动上也说:“让我明确一点,我们拒绝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申请。以色列和哈马斯是不同的。很明显,以色列希望尽其所能保护平民。让我澄清一下,(加沙)发生的事情不是种族灭绝。”- G) P5 H' _- p4 q9 D  o
与此同时,美国众议长约翰逊20日证实,众议院共和党领导人正在考虑制裁国际刑事法院。( m) c- W/ y, C5 `
约翰逊当天发表声明说:“在白宫缺乏领导力的情况下,国会正在考虑包括制裁在内的所有选择,以惩罚国际刑事法院,并确保如果其领导层继续推动相关行动,他们会面临后果。如果国际刑事法院被允许威胁以色列领导人,我们可能是下一个。”0 a: L: y: @! A0 k# S% V
约翰逊补充说:“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或美国没有管辖权力,今天毫无根据和非法的决定应该受到全球的谴责。”
* C8 r/ h, T# e1 k- m/ m* Y, o$ x8 Y卡里姆·汗说,根据其办公室收集和审查的证据,他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内塔尼亚胡、加兰特,以及叶海亚·辛瓦尔(哈马斯加沙地带领导人)、穆罕默德·迪亚卜·马斯里(哈马斯下属武装派别卡桑旅领导人)和伊斯梅尔·哈尼亚(哈马斯政治局领导人),至少在本轮巴以冲突后发生在加沙地带的一系列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负有刑事责任。0 K( R* e0 o( ?: H
从声明来看,卡里姆·汗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的指控主要包括将饥饿作为一种战争手段,例如拒绝人道主义救援物资进入加沙,以及故意针对加沙平民的袭击杀戮和集体惩罚行为。他表示,这造成了严重影响和巨大痛苦,令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巴勒斯坦死亡人数不断增加。
$ [. `/ H) f' K2 o7 \- B% e4 h( u  H) P卡里姆·汗针对哈马斯的指控则包括大规模灭绝和谋杀、劫持人质、“实施酷刑以及强奸等性暴力行为”。卡里姆·汗去年12月访问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他20日在声明中称,自己亲眼目睹了“这些袭击的毁灭性场面,以及今天提交的申请中所指控的无耻罪行的深远影响……这些行为需要问责”。
7 }  H% |" {9 t# D: ^; p卡里姆·汗向国际刑事法院巴勒斯坦国局势第一预审分庭发出上述申请。美联社20日指出,一个由3名法官组成的预审小组将审议证据并决定是否可以推进诉讼程序,这一过程平均需要两个月。英国广播公司(BBC)说,国际刑事法院在过去三年中一直在调查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行动,最近也调查了哈马斯的行动。
; O6 K: J1 {' c( F《以色列时报》称,这是一个前所未有,且极具争议性的举动。美联社分析,由于以色列不是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即使发出逮捕令,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也不会立即面临被起诉的风险,但卡里姆·汗的声明加深了以色列在推进战争过程中的孤立状态,而且逮捕的威胁可能会使以色列领导人难以出境活动。
7 f( m; T4 j4 O1 G4 O! w
hJffi34WWXFzrTxM.jpg
【郑重声明】活在枫叶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本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活在枫叶国

GMT-5, 2024-11-17 12:34 , Processed in 0.017219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活在枫叶国

www.canadaasians.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